沙州斯珍根借契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清官署名。为内务府属下机构。顺治(1644—1661)初年设立。设管理三旗牛羊群事务总管1人,由察哈尔都统兼任。下设张家口外牛羊群和达里岗爱羊群兼马驼群小总管各1人、副总管2人、协领、委署协领、翼长、
史学家。全名阿布勒·法图赫·阿布都·卡费尔·本·侯赛因·阿勒马伊。11世纪时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人。谙熟喀什噶尔史,著有《喀什噶尔史》和《晒赫词典》,两书均已失传。《喀什噶尔史》若干片断,保存于贾玛
见“曼头城”(2061页)。
见“萧图玉”(1996页)。
明代蒙古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致明神宗的贡表附图。隆庆五年(1571),※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史称※“俺答封贡”。明朝给俺答汗所属各部规定了贡使人数(合计150人)、贡马数额(合计500
书名。有关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的记事。1卷。明张廅(字延玺,今江苏江浦人,汉族)撰。明天顺八年(1464),瑄为广西右布政使,参与镇压广西瑶、壮等少数民族武装起义,并逐日记录出征状况,汇为是书。日记始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1635—1688明末清初藏传佛教高僧。藏族。青海塔尔寺附近达秀部落人。曾任西藏甘丹寺法台,藏语称“法台(金座)”为“赛赤”,故又称“赛赤活佛”,即“金座活佛”。其根本寺院为尖礼县能科地区之拉穆德钦寺
北周世宗明帝宇文毓年号。559—560年,凡2年。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