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诺曷钵(635—688年在位)为河源郡王。后废。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诺曷钵(635—688年在位)为河源郡王。后废。
见“忽秃”(1485页)。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
古地名。唐贞观十二年(638)置。治所在今广西环江县西北大环江西岸。隶宜州,领思恩、都毫2县。天宝元年(742),改为正平郡。乾元元年(758),复名。移治今广西环江东。曾发生“环州起义”详见该条(1
即“来流河”(1051页)。
?—1766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五子。乾隆三十年(1765),封荣亲王。次年卒,谥纯。少习骑射,精通满语,为高宗庞爱。著有《焦桐剩稿》,通数学,其八线法手卷,内容丰富细致。
见“锡伯族”(2364页)。
1856—1875清朝皇帝。1861—1875年在位,年号同治。满族,受新觉罗氏。咸丰帝※奕长子。母慈禧太后。咸丰十一年(1861),咸丰帝死后继位,时年6岁,先由载垣、肃顺等顾命大臣
云南永宁剌和庄土官。纳西族。明永乐四年(1406),云南右卫官吏到永宁地区招谕西番,至刺和庄。率众随之入贡,并上言,剌和庄有民3千余户,请设官领之,获准,设长官司,命其为长官,并赐印及冠带等。
见“天复”(217页)。
①(1248—1293)元朝大臣、政治家。又译安同。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中统元年(1260), 13岁为怯薛长,掌宿卫事。四年,曾劝阻世祖勿杀阿里不哥叛党,以怀服未附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