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机构为全体僧人经堂会议,由总法台住持,其宗教组织亦由法台负责。其人选由各寺有威望之活佛轮任,任期1至3年。西藏地方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进密宗学院深造,始能逐级升任法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机构为全体僧人经堂会议,由总法台住持,其宗教组织亦由法台负责。其人选由各寺有威望之活佛轮任,任期1至3年。西藏地方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进密宗学院深造,始能逐级升任法台。
见“伯言儿”(1090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贵族。又译锡尼凯乌尔鲁克。满官嗔(蒙古勒津)部人。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与右翼领主亦不剌等决战前夕,在危难中养护了巴尔斯博罗特3岁幼子俺答,并将其救出右翼交与达延汗,故有功于
见“卢国”(549页)。
书名。元任士林(1253—1309)撰。10卷。士林奉化(今属浙江)人,字叔实,号松乡。元中叶在江浙一带任儒学教谕、书院山长等职。是集所收碑、志、记、传60余篇,大多记成宗及武宗朝事,其中对赛典赤家族
见“委兀慎”(1454页)。
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约1890—?傣族起义领袖。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勐龙区人。傣族。原为武术教头,以教授武术之便,广结乡人,于傣历1275年(1913)聚众四五千人于曼纳囡,上书要求勐龙土司减免官租,并领导群众组成农民武装
商代古族名或国名。殷墟甲骨卜辞有“正人方”。因卜辞中“人”字书为“?”或“”和“夷”字写作“?”相混,故后人又称“人方”为“夷方”。又因“夷”字初义和含有“主”义的“尸”字相通,故亦称“尸方”。皆指商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1861—1944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字传三。陕西西安市人。回族。出身经师世家。承家学,后受教于著名经师者万选、穆原复之门下,学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先后于光绪十一年(1885)、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