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见“温庄长公主”(2284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首州。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南马大屯;或说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附近;旧有笼统指在黑龙江地方;也有依《辽史》说在今辽宁沈阳市附近。辽灭渤海后,辽太宗迁其民至今
见“密学”(2122页)。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
参见“周春”(1492页)。
元代管理江南诸路释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诸路设释教总统所,先后任命
见“亦不刺”(871页)。
见“真理的入门”(1819页)。
见“八儿思阔”(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