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租地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即“巴勒喀什池”(417页)。
明代女真辉发部始祖。明永乐(1403—1424)时人。女真族,益克得里氏。世居黑龙江(第一松花江下游)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迁至渣鲁(即扎奴站)进入扈伦纳喇氏所部张城(今吉林省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卫,二十八年筑城。城墙周长约10里,四墙正中开门,并筑有翁城。今城墙残断不全,最高处约5米。解放前在遗址西门内外挖掘出两块方砖,上面刻有“洪武二十八
即“巨连”(197页)。
匈奴官号。共八种,各分左右。即左右贤王、左右奕蠡王(汉代称谷蠡王)、左右於陆王、左右渭尚王(汉代称渐将王)、左右朔方王、左右独鹿王、左右显录王、左右安乐王,凡16等。为单于重要辅政之臣。皆由单于子弟充
?—1805清朝宗室。满族。礼简亲王崇安子。字惠周,号兰亭主人。初封康亲王,乾隆四十三年(1778),复号礼亲王。史称其性宽易而持己严,袭爵垂五十余,淡泊勤俭,出处有恒。卒,谥恭。著有《律吕元音》4卷
参见“积利州”(1882页)。
1845—1908清代青海塔尔寺活佛,即赛朵呼图克图六世。在塔尔寺显宗札仓学习。同治五年(1866),任塔尔寺密宗札仓堪布。任满后,赴河南和柴达木一带化缘。十三年(1874),任塔尔寺法台。光绪九年(
1663—1737即五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嘉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索朗旺扎之子。4岁被迎至扎什伦布寺坐床,拜格西罗丹为师。10岁能写作。16岁到拉萨,承五世达赖罗桑
即“吉里迷”(6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