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古拉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哈克·库里伯克。乌兹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阿古柏第三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光绪三年(1877)春,受命守托克逊。清军进剿,逃喀喇沙尔(今焉耆)。阿古柏死后,携父尸西走,于库车遭托胡迪夏为首维吾尔人痛击。复走喀什噶尔,为胞兄胡里伯克所杀。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哈克·库里伯克。乌兹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阿古柏第三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光绪三年(1877)春,受命守托克逊。清军进剿,逃喀喇沙尔(今焉耆)。阿古柏死后,携父尸西走,于库车遭托胡迪夏为首维吾尔人痛击。复走喀什噶尔,为胞兄胡里伯克所杀。
清道光年间,湖南江华一带瑶民不堪忍受官府和奸商的压迫和剥削,以赵金龙、赵福才等人为首,于十一年(1831)冬,在江华河口发动瑶民武装起义,攻占江华锦田司官署,杀死当地贪官20余人,先后在洪江冲和池塘圩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从一品,地位仅次于土都督,参见“土都督”(66页)。
辽代古城遗址。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老哈河北岸冲积平原上。辽统和二十五年(1007)建为陪都。后通称“大明城”或“大名城”。由外城、内城、大内三部分组成,南北宽3500米,东西长4200米,周约15公里
见“札只剌”(1600页)。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1664清代蒙古王公。浩齐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奇塔特扎干杜棱土谢图子。父早卒,为避察哈尔部侵扰,与母图奎依附喀尔喀蒙古车臣汗硕垒。顺治八年(1651),与弟班第墨尔根楚琥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
政区名。明永乐十一年(1413)改思州、思南、贵州宣慰司置。汉属牂柯郡和武陵郡。元置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永乐十一年,以思州、思南两宣慰相仇杀,明廷命顾成率5万兵镇压,分其地为8府4州,始设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