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1911辛亥革命志士。河南省辛亥革命十一烈士之一。河南开封人。回族。幼家贫,当澡塘堂倌时,即参加反清秘密组织“仁义会”和同盟会。后任区分部领导。辛亥河南冈盟会组织起义前,率区分部成员500余人,参
1133—1202金大臣。本名阿不沙。胡里改路(治今黑龙江依兰)桓笃人。女真族。夹谷(亦作夹古、加古)氏。善骑射。皇统八年(1148),袭祖驳达猛安。大定元年(1161),以拥戴功迁昭武大将军。从右副
见“赛来费耶”(2469页)。
撒拉语音译,意为“长袍”。清代撒拉族男子服饰。流行于今青海循化等地。其式样与维吾尔族袷袢相同。右衽斜领,无扣,腰系长带。
清代内地到蒙古地区进行贸易的商人。多为山西、河北一带汉商与回商,有山西帮、河北帮之分。初因清政府实行民族隔离政策,入蒙地经商有种种限制:首先经批准领得“龙票”、“信票”,以为凭证,限期一年,禁止携带妻
?—1737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中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拉扎布之子。雍正元年(1723)因父拉扎布附罗卜藏丹津反清,逃奔巴尔喀木,偕弟旺舒克喇布坦降清。九年,因劝阻其父附土尔扈特诺尔
书名。清沈宗衍撰。上、下两卷。主体部分成于乾隆(1736—1795)末年,补纂部分成于道光(1821—1850)中期。史实取材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岳钟琪率军入藏驱准噶尔,沿途所记之手稿,岳因军务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天眷元年(1138)置,治所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辖境约当今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和大兴安岭一带,领有会宁府、肇州、隆州、信州、蒲与路、合懒路、恤品路
?—1588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九子,※三娘子生。万历九年(1581),受明封为百户,后升武略将军。与明朝互市于大同诸市口。无后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