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文宗
即“奕”(1719页)。
即“奕”(1719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二十一年(1284),世祖第九子脱欢始受封。其子老章、脱不花、帖木儿不花及脱不花子孛罗不花先后袭封。
?—955/956喀喇汗王朝可汗,伊斯兰教名为阿布都·克里木。王朝创建者※毗伽阙·卡迪尔汗孙、巴兹尔之子。少年时在阿图什接受伊斯兰教,父死,嗣位。在圣战者支援下击败其叔父卡迪尔汗奥古尔恰克,占领喀什噶
见“德勒库尔萨满”(2523页)。
见“特末”(1872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土族第一代纳土司。蒙古族,一说藏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纳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部落归附明朝,授总旗,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200余户、男女1068人。附纳土司世系(居地西宁
即“乙典女直部”(4页)。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1794清朝大臣。满州正黄旗人。朝鲜族。金氏。武备院卿三保子。初隶内务府汉军。乾隆(1736—1795)中,授内务府笔帖式,累迁奉宸院卿,赐姓金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监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