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咱帕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年(1758),闻霍集占于库车受清军攻击,将走乌什,与父谋诱之入城,将其缚献,未果,献藉降。以父随定边将军兆惠征霍集占,奉诏代父入觐,封公品级。二十五年(1760),因凌虐乌什百姓被控,令居京与父聚处,隶属理藩院(一说隶蒙古正白旗)。后以罪被削爵,授一等侍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年(1758),闻霍集占于库车受清军攻击,将走乌什,与父谋诱之入城,将其缚献,未果,献藉降。以父随定边将军兆惠征霍集占,奉诏代父入觐,封公品级。二十五年(1760),因凌虐乌什百姓被控,令居京与父聚处,隶属理藩院(一说隶蒙古正白旗)。后以罪被削爵,授一等侍卫。
见“牙忽都”(286页)。
古兵器。为火炮、石雷、手雷之较早者。其制法:凿石令圆,中空以为炮,置土火药于其中,再置引火线以引火。使用时,点燃引火线,以手抛之。每发,辄杀伤数人。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
见“太阳罕”(273页)。
即“松花江”(1295页)。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见“白高大夏国”(608页)。
战国时期内蒙古地区古城。遗址在今托克托县东北,呼托公路西侧。《山西通志·府州厅县考》云:“托克托厅,古云州城所在也”。《水经注》引《虞氏记》称,该城由赵武侯所建(赵武侯亦作赵武公,《史记·赵世家》及《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熙宗皇统二年(1142)以宋永兴军路并置,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辖京兆府;节镇州1:同州;防御州一;华州;刺史州4:商、虢、乾、耀。各府州共辖县36、镇37。全路共有278626
古族名。①参见“陆浑之戎”。(1189页)。 ②即允姓之戎居敦煌者。参见“允姓之戎”(402页)。
※钦察汗国内的半独立汗国。又称昔班兀鲁思。1243年,金帐汗国建立后,汗国统治者拔都将咸海以北及锡尔河一带封为其弟昔班(术赤第五子),形成蓝帐汗国。14世纪末、15世纪初与白帐汗国进行激烈斗争。白帐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