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作“侯勒”,即四弦。18世纪前出现的蒙古民族乐器。盛行于科尔沁草原,几乎家家皆有,人人擅奏。可独奏,亦可伴奏。琴筒为木制,蒙以蟒皮,琴杆用乌木或红木制成。有弦四条,弓用马尾制作,分成两股,分别夹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东接海晏达如玉千户部落,南临青海湖,西连天峻县汪什代海千户部落,北至祁连县之默勒河、野牛沟。为游牧部落,逐水草,居帐幕。“刚察”藏语,意为“骨髓”。原住牧黄河以南达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最高统治者麓川平缅宣慰使下属※“召勐”(叨孟)的军事传令官。《百夷传》:“又有昭录令,遇有征调,亦与叨孟统军以行。”李思聪本《百夷传》则称:“又有昭
官名。唐置,唐中期于禁军之6军中各置1人任之,位在大将军之下。西夏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以党项贵戚豪右领其职,分正、副。高一级称都统军。金代亦置统军司,督领军马,有统军使,副统军等官。
元政区名。蒙古汗国宪宗八年(1258)设。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城(即高丽和州)。蒙古兵进入朝鲜半岛后,高丽龙津县人赵晖、定州人卓青,于是年以和州及其以北地附蒙古,蒙古乃置该府于和州统辖其民。元至正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①见“耶律刘哥”(1311页)。 ②见“耶律留哥”(1318页)。
参见“浪卡子”(19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