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州思宁等处长官司
见“珍州”(1562页)。
见“珍州”(1562页)。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
见“健贝崔臣丹增”(1889页)。
旧时瑶族地区盛行的一种迷信习俗。凡家中小孩体弱或多病须“拜寄”于某人或某物以消灾,使孩子得以健康成长。若“拜寄”对象是人,必选人畜兴旺和健康长寿的老人,越老越好,要请巫师举行一定仪式,“拜寄”后,由“
又记作“铁浮屠”。亦称“铁塔兵”。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完颜宗弼(兀术)专门装备训练的一支特殊的侍卫亲军。女真语谓“亲军”曰“合扎”(扢叉),故亦有称“合扎猛安”或“扢叉千户”。此军据《宋史》所记: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多布库尔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多布库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人的氏族组织及分
契丹部落名。一作芬阿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郁羽陵(一作羽陵)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
见“撒里畏吾”(2494页)。
内蒙古西部清理地亩的机构。民国三年(1914)二月成立,吕均任局长,胡懋铖任副局长。下设两处,办理归绥(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八县已垦余地及土默特地亩事宜。曾制订《清理地亩总局简章》6章20条。同时修改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两级基层行政设施。有的城关隅下分若干坊,有的城关只分为若干隅或若干坊,无两级之分。隅设隅正,坊置坊正,由当役之诸色人户中轮流充当,任期1年或1季。有时一隅或一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