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兀体蒙文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
见“藏币”(2567页)。
河流名。又称归勒河、奎勒河。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东部兴安盟。发源于兴安岭索岳尔山麓。东流与乌兰灰河会,东北流与阿里德拉河会,转向北流,与洮儿河相隔若干里并行,至札萨克图旗入洮儿河。明清时为蒙古科尔沁
?—182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图博特氏。大学士※保宁子。乾隆六年(1795),由监生授蓝翎侍卫。嘉庆四年(1799),升三等侍卫,八年,升二等侍卫。十三年(1808),袭三等义烈公爵,授散秩大臣
1886—1961近代新闻家、翻译家。字正钧。上海人。回族。幼入私塾。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考入南详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三十二年(1906)入《申报》馆,任英文译员。1911年辛亥革命时,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
元朝将领。哈剌鲁人。密立火者子。世居讹迹邗(今乌兹根)。世祖中统二年(1261)袭千户长。随军征宋,取五花、石城、白马。至元七年(1270),拒守成都,败宋将昝万寿,以功授蒙古哈剌鲁河西汉军万户,驻戍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七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诸兄”之上(《北史》等载七至九级官名为※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见“郭夏拉达”(19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