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大臣。匈奴呼延氏。初任卫尉。嘉平元年(311),署前锋大都督、前军大将军,领兵2万7千攻晋,于河南连败晋军12次,会刘曜军,破洛阳,执晋怀帝。二年,任右仆射。麟嘉三年(318),汉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书名。相传为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在位)时大臣拔赛囊所撰。据《贤者喜宴》载,原《拔协》分《纯正拔协》、《大拔协》及《中拔协》三种。《拔协》藏文意为“拔(赛囊)所述”。此书主要记载赤松德赞诞生、宴
即“者舌”(1348页)。
见“忽汗河”(1487页)。
见“皮室军”(671页)。
见“阔阔出”(2274页)。
?—172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温都氏。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康熙三十六年(1697)圣祖玄烨亲征噶尔丹,特简为陕西按察使,历陕西布政使、巡抚。四十二年,奉命会勘河南府至山西,由黄河挽运事宜,以赈
①(1886—1950) 国民党将领。字润身。山东德州市人。回族。明苏禄东王在华十五代孙。幼家贫,靠父卖水、打短工为生。1913年参加冯玉祥部,后随从入京讨伐张勋复辟帝制之辫子军,参与发动北京政变,以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阿拉克诺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西至哈喇得勒接瀚海界,南至札斯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胡济尔图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哈玛尔岱青随清军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