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灵祭
台湾高山族赛夏人一种特殊祭仪。又称帕司他矮。相传台湾先民中有过一种小黑人,身材矮小,动作敏捷,气力极大(据考证,在人种学上属尼革罗种尼格利陀人),后被赛夏人祖先消灭,为避免矮灵作祟,赛夏人每两年的阴历十月十五日分别在天湖及大隘村前举祭,祭期3天,颇为隆重。
台湾高山族赛夏人一种特殊祭仪。又称帕司他矮。相传台湾先民中有过一种小黑人,身材矮小,动作敏捷,气力极大(据考证,在人种学上属尼革罗种尼格利陀人),后被赛夏人祖先消灭,为避免矮灵作祟,赛夏人每两年的阴历十月十五日分别在天湖及大隘村前举祭,祭期3天,颇为隆重。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见“特木尔巴根”(1875页)。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书名。清代著作,不著撰人。2卷。一为《归化苗民》、一为《番夷遵化像》。包括建昌、越嶲、会盐、会川、永宁、普安、马边、泰宁、阜和等地苗、彝、藏、僰、夷等族男女画像60幅及关于其习俗、服饰等情况的文字说明
见“毛里孩王”(360页)。
皮口袋。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旧时鄂伦春人皮制用具的一种。以4条犴大腿皮或2个犴头皮制作,3—4天做成,可用十几年。每只可装粮食或肉干50斤。黑龙江省逊克、呼玛和爱辉县
古湖泊名。一作俱轮泊。位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西部,今称呼伦湖(一曰呼伦池、达赉湖,元曰阔连海子或阔滦海子)。隋唐时,室韦与突厥在此一带相邻;室韦之最西部落乌素固部居其西南。史载望建河(一作室建河,即今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蔡万户,《元史》作搽里八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