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
渤海王国置。因其地有古肃慎城故名。为上京龙泉府龙州属县,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西南、镜泊湖北湖头。辽灭渤海后废,将其民大部分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境,与长平、富利、佐慕等县民合置一县,称黄龙县。
1791—1858清代藏族学者。夏河附近孜雄措干地方(今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5岁于拉卜楞寺出家为僧。曾任拉卜楞寺第四十一任法台。大部时间隐居山林修行或为人念经为生。著有《牦牛、绵羊、山羊和猪的故事》
1385—1438即一世班禅。简称克主杰。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藏族。出生于后藏拉堆多雄(今西藏昂仁境内)。贵族贡噶扎西之子。幼年拜凯珠僧格吉村为师,受沙弥戒,取法名克主杰·格雷贝桑。后赴昂仁、
清代内蒙古五路驿站之一。康熙三十二年(1693),命吏部侍郎布彦图、侍学士额赫礼负责建立。张家口俗称东口,驿站自东口起,北入内蒙古境逐一设置,计:在察哈尔境内设察汉托罗盖、布尔哈苏台、哈留台、鄂罗依琥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抢妻”。景颇族过去盛行的一种古老缔婚方式。解放前云南某些少数民族仍保留这种习俗。抢婚必须先卜卦,如男方看中某个姑娘,便设法接近她,偷取她身上一件东西,诸如纺轮、挂袋、头帕等物,
蒙文书名。蒙古族学者罗布桑却丹撰。1918年成书。全书1套,分60章,约20万字。为百科全书性的民俗学著作。较详细地记述了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及其沿革演变,涉及蒙古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哲学、宗教
见“山寨夷”(119页)。
见“可河卫”(491页)、“海河卫”(1939页)、“葛卫”(2183页)。
①(?—588)南北朝时期东突厥可汗。名处罗侯,号突利设,后称莫何可汗。阿史那氏。※乙息记可汗科罗子,原辖突厥汗国之东部地区,甚得部众拥戴,为兄沙钵略可汗猜忌,怀离心。北周大象二年(580),密与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