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多界志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亦名“出洼”,傣语作“奥瓦萨”。云南信仰小乘佛教的傣、布朗、德昂、阿昌等族的传统宗教节日。源于古代印度佛教雨季安居的习惯。时间在傣历十二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九月中旬)。这一天表示从傣历九月十五日(约当夏
见“久越得犍”(129页)。
见“西夏文大藏经”(714页)。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645薛延陀汗国创建者。姓壹利咄氏,名夷男。也咥可汗乙失钵孙(一说是子)。原臣属东突厥,唐贞观元年(627),联回纥等部攻东突厥颉利可汗,获胜,被诸部共推为首领。三年(629)八月遣使朝贡。唐太宗
见“左文襄公全集”(459页)。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1617—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室利稣坦玛之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父卒,嗣职。明亡,向清朝献金归顺。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