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式之一。亦称被发、散发。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分布区域及今两广、云、贵等地。其式:将头发留长,或解开高髻,让头发垂直,披散于脑后,俗称“披头散发”。《韩非子·说林上第二
?—178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扎勒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五年(1750),授盟长。二十年(1755),与同部辅国公达尔济
见“诸抹”(1951页)。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清诗人。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同治(1862—1874)年间举人。著有《敦仁堂诗抄》1卷。
渤海国宗王。宣王※大仁秀侄。唐穆宗(820—824)时被遣朝唐,获殊遇,穆宗授以卫将军,并降制曰:“我有十二卫将军,以率其属,皆匡备左右,为吾近臣,自非勋庸,不以轻授。”
见“刘崇”(859页)。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监军。以骁勇善战著称。夏永安元年(1098)十月,西夏梁后领兵攻宋平夏城(今宁夏固原北),经13日,城未克而还。十二月,与统军嵬名阿埋以畜牧为名,宿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
旧时壮族土官名。为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一级(相当于区、乡)土司衙门的首席土官。负本峒总责。下设总化(总管)、副峒、掌峒、钱峒、权隘各1人,分管各村屯及有关事宜。世袭,接替时由知州、知县加委。领有官田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