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清丈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489—571东魏、北齐大臣。代郡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北魏第一领民酋长侯莫陈伏颓(一作“社伏颓”)孙,朔州刺史斛古提子。7岁丧父,及长,从高欢起兵。太昌元年(532),以韩陵败尔朱氏战功,封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一译布齐吉尔。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阿尔苏博罗特(我折黄台吉)长子。驻牧于山西西北偏关外6—7百里处。在山西水泉营和得胜堡二处与明互市。子五。
清朝管理喀尔喀蒙古的最高长官。雍正(1723—1735)初,为征准噶尔,住彭福为定边左将军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札布哈朗特),任赛音诺颜部和硕额驸策凌为左副将军,驻科布多(今蒙古吉尔格朗图)。因征准噶尔
骑马使用的一种带子。用丝线或棉线织成,长1丈至2丈,宽1寸5分,双层。射箭时作为腰带围系在长袍外面的腰间,骑马或乘车时用作缰绳,则称之为“马扯手”。清代以带的颜色区分等级,皇帝使用明黄色,亲王、郡王使
见“扎希鲁克齐”(435页)。
①(?—1707)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衮布伊勒登长子。康熙四年(1665),与弟达尔玛达喇等率众附清,授二等台吉,赐马、牛、羊。二十一年(1682),父卒
西夏大臣。项羌族。仁宗时(1140—1193)夏国名臣,爵武功大夫。天盛十五年(1163)正月,与宣德郎杨彦敬出使金朝贺正旦。后官殿前太尉。十九年(1167),受命与枢密都承旨赵衍赴金朝为国丈任得敬疾
见“过折”(757页)。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顺帝至元四年(1338)置。隶云南行省。司治阿勒牙邦牙(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缅王蒲甘兵败后于阿瓦地方所筑城)。《元史·顺帝纪》:“先是,世祖既定缅地,以其处云南极边,就立其
清代新疆南八城军政长官。又称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乾隆二十四年( 1759)置。初驻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六年(1761)移驻喀什噶尔(今喀什)。综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