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挞不也墓志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以女子继承氏族、家族、家庭之长的职位或财产的制度。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子系本氏族、家族的核心,丈夫不属女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只能依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当时,酋长、巫师职位也多由妇女担任,女儿承袭
书名。清代徐家干撰。1卷。光绪四年(1878)成书。主要记载贵州东南部地理、苗民习俗、语言、生产以及咸丰、同治年间张秀眉率领苗民起义之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及苗族史之重要参考资料。有《黔南丛书》本、上海古
哈萨克族历史上氏族复仇的一种遗风。“巴兰托”指驱赶牲畜。即氏族或个人间为争夺牧场或索还赔偿,彼此不断地驱走他人牲畜而发生冲突。最初是按法官判决或长老命令进行。如据※《头克汗法典》第29片断规定:“如果
北魏、东魏羯胡首领刘蠡升年号。525—535年,凡11年。
?—1161金大臣。亦名师恭、思恭。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人。女真族。仆散氏。出身微贱,曾受完颜宗干周济,擢宿卫10人长。因宗干被熙宗所杀,怀怨,应右丞相完颜亮(海陵王)约,充内应,谋废立。皇
即“合八字”。旧时朝鲜族婚俗。男家求婚时,需把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时(即“四柱”)的红帖送给女家。女家则以男女“四柱”,对照“五行”推算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如认为合适,则答应联姻。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在长庆《唐蕃会盟碑》中有载,为赞普之“侍从官”或“近侍官”。此职在吐蕃囊日松赞时已有,在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兴佛诏书中亦列有此官职名称。
清初城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县李家乡境内界藩山上。原称界藩寨,隶属哲陈部。寨主讷申、巴穆尼不附建州苏克苏护河部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为努尔哈赤夺占。后金天命三年(1618),太祖努尔哈赤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