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巴·贝丹曲琼
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出自聂巴谿卡家族。钦波仁钦桑波后裔。首任娘麦桑主孜宗本(相当今日喀则县长),改称仲钦官长(即大秘书官),投靠帕竹。后任乃乌宗宗本。主持建门卡谿卡,修缮大昭寺,修琉璃顶,以石板铺地,加建围廊及转经楼顶、彩绘壁画。帕竹大司徒死时,邀请拉萨河上下游密咒僧人大肆设供祭祀,后沿以为俗。
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出自聂巴谿卡家族。钦波仁钦桑波后裔。首任娘麦桑主孜宗本(相当今日喀则县长),改称仲钦官长(即大秘书官),投靠帕竹。后任乃乌宗宗本。主持建门卡谿卡,修缮大昭寺,修琉璃顶,以石板铺地,加建围廊及转经楼顶、彩绘壁画。帕竹大司徒死时,邀请拉萨河上下游密咒僧人大肆设供祭祀,后沿以为俗。
藏语音译。又称米扎,意为“贵族”或“上等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阶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牧)奴的世俗农奴主。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
瑶人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皆短刃而长柄,以木或竹作刀鞘,多无纹饰,然甚锋利,南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湖南一些瑶人以“钢精”炼制成的“黄钢刀”,可以一挥斩断牛腰。男子外出,通常系于腰间。
见“香葆拜古墓”(1677页)。
见“纳速卫”(1270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见“巴拉特节”(414页)。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170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年(1666),由监生任吏部笔帖式。八年(1669),授吏部主事。历官员外郎、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侍讲学士、经筵讲官、詹事府詹事。十九年(16
书名。回族学者马以愚著于1941年。作者仿《通鉴纲目》体,广搜历代史籍,亲临皖、吴、浙、闽、粤、滇、鲁、赣、京、湘、鄂、蜀、陇、秦、沪、桂等省市,自碑文、匾额、方志入手,考察各地著名清真寺及伊斯兰教先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中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的官名。一译作鼎努、丁努、丁拿等。如史载宋庆历五年(1045)二月,西夏派遣使臣丁弩罔聿则赴宋朝贡马驼。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官职品位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