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哈连乌拉
即“黑龙江”(2227页)。
即“黑龙江”(2227页)。
见“王廅”(202页)。
唐吐蕃军政建制。又称孙波如。“如”藏语意为“翼”。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建立,为军政单位。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辖地在今藏北及与青海、云南藏区相接部分。为吐蕃“五如”之一。设“如本”统领。辖
见“耶律宗真”(1315页)。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859唐代南诏弄栋节度使。亦作王嵯颠、王苴颠、蒙嵯颠等。一说为白族王氏先祖,一说属乌蛮(彝族先民)。南诏仿唐制,在地方设军政机构六节度,弄栋(在今云南姚安县北)为其一。王氏利用其军政实力,干预朝政
?—1292或1301元朝宗王。又译南木合、那没罕、那木干、诺穆罕。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汗子。初以高道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三年(1266),封北平王。八年,受命统诸王7人出镇西北,讨叛王海都,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葛称河卫。永乐八年(1410)三月置,以部人谢成格为指挥。《满洲源流考》作噶齐克卫,并说清代有地名噶齐克,在齐齐哈尔西180里。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贞元元年(1153)以燕京路改置,治所在中都大兴府(今北京城西南)。辖有大兴府和平州、雄州、保州三节度使州及通州、蓟州、易州、涿州、顺州、滦州、霸州、安州、遂州、安肃州等十刺史州。府
1284—1332元朝公主。又作桑哥剌吉。答剌麻八剌女。大德十一年(1307),适弘吉剌氏雕阿不剌,封皇妹鲁国大长公主,赐永平路为分地,租赋及土产悉赐之。至大三年(1310),夫卒,不从蒙古俗继适诸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