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鄂尔布”(2049页)。
参见“土僚”(64页)。
清代拉祜族头人在西盟地区划分的行政单位。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政治和宗教首领一三佛祖以武力和宗教等手段控制西盟地区后,将该地区划为力索、马散、岳宋、西盟4个“角马”,委任拉祜族和汉族分别管理。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即“拜生达”(1663页)。
隋时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为地区小可汗。隋开皇三年(583),与阿波可汗同随沙钵略可汗拒战隋军,兵败。素睦于阿波,为沙钵略所忌,发兵击之,败后亡奔达头可汗玷厥。
苗族民间传统节日。又称龙舟节。盛行于贵州东南地区清水江畔各县。每年农历五月廿四日(有记载为二十日),邻近各县苗民聚集于江边划龙船以示庆祝。船身长23米,宽1米,由3根杉树干挖成槽形相接而成。装有龙头龙
?—1817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大学士※傅恒之子。自蓝翎侍卫累迁至正红旗满洲副都统、武备院卿,领内务府。乾隆四十五年(1780),入军机处行走,累迁户部尚书。五十二年(1787),随军渡海
即“高庆裔”(1913页)。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