赍发钱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见“玉素普和卓”(477页)。
?——1723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一等侯伊尔德之孙。顺治十八年(1661),袭一等侯爵,授散秩大臣。康熙十九年(1680),擢正黄旗蒙古都统。二十一年,调正黄旗满洲都统。二十七年(168
1684—1753清代青海东科尔寺高僧。藏族。青海尖扎之昂拉占巴昂村人。出身官员家。从拉摩夏仲·罗桑丹贝坚赞出家,受近圆戒。因受诸师教导,精通各派教法。雍正元年(1723),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时,多卡
①(?—1334)察合台汗国第十六代汗。一称答儿麻。孛儿只斤氏。※笃哇之子。元至顺二年(1331)袭汗位。以年迈,由子桑札儿摄政。在位期间,改变前任可汗定期前往汗国东部视事的旧例,长年滞居呼罗珊边境。
渤海王国大臣、诗人。两次使聘日本。唐中和二年(日本元庆六年,882)冬,受国王大玄锡派遣,以文籍院少监率105人访日。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令地方官款待,但禁与国人私易货物。日天皇闻其高才硕学,风仪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世居尼尔吉屯,隶布特哈正白旗。咸丰(1851—1861)时,随多隆阿军作战。同治元年(1862),授总管加副都统衔。次年,为记名副都统,以失约束革职。旋因功复原官,赐号
1622—1652清宗室。满洲正红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孙,和硕礼亲王※代善第七子。崇德五年(1640),从征锦州。六年,封辅国公。从肃亲王豪格围松山,合诸军击败明总兵吴三桂援军。七年,
①(?—1657)清初大臣。蒙古族。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孙,※昂洪子。天聪七年(1633)父卒,袭三等副将。次年,改三等梅勒章京。顺治年间(1644—1661),三次晋升,又以罪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