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音阿拉克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参见“纳龙达”(1268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五年(654)以处月部置州,隶轮台(今乌鲁木齐东北)。龙朔二年(66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清光绪三十年(1904),因政府强迫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河南开封府东乡治台村回族农民李元庆等10人,被群众推举,向开封知县孔凡浩请愿,要求免征,孔凡浩佯称上报,一面暗中对抗粮群众实行分化瓦解。九月二十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实勒们河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正月所设失里绵卫和永乐七年(1409)九月所设失里木卫均作实勒们卫。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见“亦纳勒赤”(873页)。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金宗室。女真族。完颜氏。从阿骨打攻宁江州,败辽兵于达鲁古城,破辽帝亲兵,皆有功。与兄实古乃败辽兵,取济州。从攻克春州、泰州城,降其境内诸部族。追辽天祚帝至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获其宫人及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