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新疆锡伯族节日。乾隆二十九年(1764)四月,锡伯族兵丁1000人,眷属3275人,受清廷派遣前往伊犁驻防,组成锡伯营,从事保卫和开发新疆。锡伯族人民视此为该族重大事件,定每年四月十八日为西迁节以纪念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金将领。本名阿海。内吉河人。女真族。孛术鲁氏。有才勇。海陵王天德(1149—1153)初,授武义将军,充护卫,转十人长,迁宿直将军,历殿前右卫将军、右副点检,世袭猛安,改左副点检。出为河南尹,改彰德军
明代青海塔尔寺西纳七世活佛。崇祯七年(1634),马南王(即马安邦)反叛,夺取西宁城,西纳活佛以兵收回西宁,献给明朝。以功赐灌顶国师僧职,并赐金印、诏书等,同时在西宁城关赐建大牌楼一座以彰其功。
见“廉米只儿海牙”(2385页)。
1852—1900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寿三。甘肃河州(今临夏县)韩家集阳洼山人。回族。光绪六年(1880)中头名武进士,授守备职。后参加镇压光绪二十年(1894)循化撒拉族暴动及二十一年(1895)河
见“昭武九姓”(1648页)。
?—1281元世祖※忽必烈皇后。弘吉剌氏。国舅那颜按陈之女。宪宗八年(1258),忽必烈与蒙哥汗分道攻宋,留居爪忽都。次年,蒙哥死于军中。闻阿里不哥借监国和林之机,进兵开平之忽必烈府地,图谋汗位,遂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