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藏志书。以记载西藏地区为主兼及甘、青、川藏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袁昶以写本刊入《渐西村舍丛书》。始渐流传。原书不著撰者姓名及成书年代。据考著者为※和瑛(?—1821) (一说作者为松筠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见“新添葛蛮安抚司”(238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契丹传统丧礼祭俗。《辽史·国语解》:“大行殡出,群臣以羖羊(黑色公羊)祭于路,名曰食羖之次。”
佛教寺院。寺址在岷州(今甘肃岷县)。熙宁六年(1073),宋军占领岷州。神宗以其地皆吐蕃,人皆信仰佛教,欲以塔庙尊严以示之,达安抚其众之目的,遂于七年六月,令建该寺,并赐名“广仁禅院”。毕功于元丰七年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统兵官(“右榜大元帅”)。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
突厥语bakavul音译。官名。国君近侍、御膳总管。进给国君的饮食由其先取样试尝。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见“图们江”(1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