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金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见“撒秃河卫”(2495页)。
苗族之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老苗为不同支系。男束发,女挽髻,男衣左衽,女衣对襟,短裙,赤足。头饰银簪、项圈等。妇女用兜肚,与※黑苗同,讲黔东方言。相传与老苗移入广西时间不同,晚于老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鄂嫩河,东至沙巴尔台接本部左翼中旗,西至海留鞥克尔接本部中右后旗界,南至色勒格图山接车臣汗旗界,北至达喇特河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1255—1300元朝大臣。又作卜忽木、不灰木,别名时用,字用臣。其先康里部人。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幼时,侍太子真金。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国子祭酒许衡,受赞誉,被誉为“有公辅器”。至元十三年(1276)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兀剌阿赤”、“兀刺阿臣”。《元朝秘史》释为“马夫”,即驿站马夫及掌管铺马事务者。《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兀刺赤。”为※“怯薛”执事之一。太宗窝阔台时始置,由各千户出站户和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藩卫,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蜡匝族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充长官,管理族部事务。详见“蜡匝簇长官司”(2452页)。
1885—1957辛亥革命志士。字青山。湖北谷城县人。回族。青年时,因家贫入新军,驻防陕西,任二标一营左队正目,后升什长。并参加秘密反清组织哥老会。1910年7月,西安光复前,参加在大雁塔召开的同盟会
元末官员。字子初。祖籍西域,回回人,合鲁温氏。大都路治中满速儿孙,安庆路治中马哈麻之子。事母至孝,年40不仕。初充宿卫,继授行宣政院崇教。顺帝至正二十三年(1363),任新州(今广东新兴县)达鲁花赤。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