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夜光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
我国四川省部分地区自称“木雅”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康定、九龙等县,以及雅安地区的石棉县的部分地区,使用人口约1.5万左右。木雅语分东、西两个方言。
?—171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何和哩四世孙。荫生出身。初任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克鲁伦河。受命随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擢盛京户部理事官。三
即“完颜守纯”(1152页)。
见“俟吕邻部”(1690页)。
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正四品。属官设防御、骁骑校等。畿辅设此职者有宝坻、东安、采育、固安、雄县、良乡、霸州,此七地各设一员。管内例应上达之事,即由该职直达兵部。密云副都统兼
元朝地方官署名。自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为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世祖前期五朝之都城。至元九年(1272),改中都为大都(今北京),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同年五月,立和
又作彭师杲。五代时辰州土官。溪州(治今湖南永顺东南)刺史※彭士愁之子。楚王马希广(947—950年在位)命其为强弩指挥使、辰州(治今湖南沅陵)刺史。楚王马希萼(950—951年在位)攻占长沙,被俘,请
?—1781清初回民起义女首领。又作色力麦、赛力麦。回族。哲赫林耶派创始人马明心义女。乾隆四十六年(1871),参加苏四十三领导的撒拉、回等族人民反清起义。与苏四十三、韩二个等被推为总指挥。率众占据河
汉代匈奴地区山名。见“金山”(14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