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制度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元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治三年(1323),买奴始受封。子亦怜真朵儿赤于泰定元年(1324)袭封。
书名。人物传记。8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被广西各民族义军击毙镇压的清朝文武官员及地方豪绅。为研究近代广西及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特克斯县城东南7公里库科苏山口西侧台地上。海拔1235米。北邻特克斯河,南倚天山山脉帖尔斯克山。有墓葬40座。封堆大都较小,高50公分,直径3—5米,表面均铺卵石,外观如石堆,少数封
山名。即支莫挚山。位于中国、不丹、锡金边界。光绪十六年(1890),中英签订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八款》第一款规定此山山顶为西藏与哲孟雄(锡金)的分界线。
见“劝龙晟”(398页)。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
见“相思埭”(1573页)。
?—1791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齐普齐特氏。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锋随领队大臣莽阿纳出师伊犁,征剿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叛乱。次年,随将军兆惠驻济尔哈朗。二十四年(1759),随副将军富德攻叶
?—818渤海国第八世王。※大元瑜弟。唐元和七年(812),定王元瑜死,权知国务。次年正月,唐宪宗遣内侍往册其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正式就位,改元朱雀。在位期间,遣使朝唐最
1818—187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字博川,号文山。道光进士。咸丰五年(1855),以巡防出身,由员外郎加知府衔,验收海运漕粮有成绩。后官副都统、侍郎。十年(1860),授左翼总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