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开发新疆的措施。新疆古称西域,自西汉以来历代都有屯田,但规模均不及清代。清屯政创设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天山南北后,始大规模兴屯。垦区遍及天山南北,尤以天山北
古籍名。亦作《交趾异物志》、《南裔异物志》。1卷。东汉议郎杨孚撰。主要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特有的动、植物的形状、习性和矿物资源等等。原书已佚,但后世多有收辑,对研究古代岭南风物颇有价值。
伊斯兰教寺院。地在今四川阆中县城东北嘉陵江畔的盘龙山麓。康熙(1662—1722)中兴建。“巴巴”,系阿拉伯语译音,有“先祖”、“老大家”之意。一称“久照亭大拱北”。占地1.3平方米。康熙十九年(16
见“泥伏沙钵罗可汗”(1515页)。
?—1172金大臣。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失撒古河人。女真族。夹谷氏。工部尚书谢奴子。善女真、契丹文。每论大事,见地超同辈。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以功臣子充护卫。翌年,授武义将军,升符宝郎,出为
见“松桃县”(1295页)。
见“哈儿速卫”(1638页)、“哈失卫”(1632页)。
见“契丹原字”和“契丹文字”(1565页)。
即“宫户”(1749页)。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