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高山族阿眉斯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12万,包括台东县东北部的台东镇,鹿野、池上、东河、长滨、关山、成功、卑南等;花莲县东部的花莲市,新城、吉安、寿丰、凤林
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之一部。亦译阿速、阿速惕、阿萨特、哈连等。其祖先是伊朗语系的游牧民族,流动于咸海、里海以北地区,亦称作阿思、阿兰。蒙古成吉思汗十六年(1221),为速不台所败。窝阔台十一年(
见“把汉比吉”(1062页)。
即“明马约”(1405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明代东蒙古右翼三大部的统称。包括鄂尔多斯(袄儿都司)、土默特和永谢布(永邵卜)。与左翼3万户合称6万户。初由非元裔的※赛特领主率领。正德五年(1510),被达延汗征服,封其子巴尔斯博罗特为济农,统率该
见“马文义”(163页)。
参见“傣语”(2243页)。
古地名。约指今太子河注入辽河后流段附近。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亲征高丽,曾临时驻此。亦为今辽宁海城县西三岔河的古称。
见“简献皇后”(2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