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布
一作敖尔布。满语音译。即鹿角兵。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以招鹿角,阅兵、临阵时,以掌鹿角进止、开合。鹿角,为一种防御设施,系用大木一,中分四段,各凿穿交叉两孔,再用木8根贯通之,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为布阵、安营等用,以阻挡敌方兵马驰突。康熙二十四年(1685)定,汉军每佐领设鹿角一架,每架设鄂尔布4名。雍正二年(1724),每架增为8名。每名给一连耞棍(用长短两木棍,以三四铁环套系而成,状如农具“连枷”,为汉军兵器之一),以备缓急间动用。
一作敖尔布。满语音译。即鹿角兵。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以招鹿角,阅兵、临阵时,以掌鹿角进止、开合。鹿角,为一种防御设施,系用大木一,中分四段,各凿穿交叉两孔,再用木8根贯通之,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为布阵、安营等用,以阻挡敌方兵马驰突。康熙二十四年(1685)定,汉军每佐领设鹿角一架,每架设鄂尔布4名。雍正二年(1724),每架增为8名。每名给一连耞棍(用长短两木棍,以三四铁环套系而成,状如农具“连枷”,为汉军兵器之一),以备缓急间动用。
1473—1527明朝大臣。字公济,号雪峰。甘肃临夏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任户部江西司主事。逾年,随都御史彭泽率甘肃兵民征蜀,积功,升户部山东司署员外郎。后病归故里,居乡三年,十六年(1
清代八旗录取成丁者之简易方式。凡编审人丁,有以及龄者入册,亦有以身高5尺以上者入册,各时期京内外办理原不一致。宁古塔将军(康熙元年至十五年,1662—1676)巴海,每届3年则出告示,令满汉幼丁按期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所设之哈儿分卫均作哈尔费延卫。
西辽大臣。一说为穆斯林史家所记之额儿布思。契丹族。辽代末年,天祚帝时,为六院司大王。保大四年(1124),见辽大势已去,背天祚帝,随耶律大石西迁,至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
彝语音译。意为一半。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的一种。由属于不同主子的男女单身奴隶被强制配婚安家而成。规定其所生子女,由两家主子平分占有。等级地位和受奴役剥削情况,相当于阿图阿加。
契丹兵制,行军及暮,以吹角为号,众即顿舍,顿舍时,不设营堑,环绕御帐,自近及远,折木稍屈之为弓,以作团集之所,是为弓子铺。又诸国使臣前来,道旁签置木稍弓,以充栏木。
见“镇南关”(2511页)。
?—1842中亚浩罕汗国首领。又译玛达里、迈玛达里、买玛特·爱里、迈买底里。本名穆罕默德·阿里。乌兹别克族。道光二年(1822),兄爱玛尔汗卒,袭汗位。因年轻,政权为明巴什阿哈胡里、迈玛特习普里把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八年(1304),察合台后裔出伯始受封。阿哈伯及子亦里黑赤袭封。
十六国时期后燕、南燕将领。鲜卑慕容氏。初拜中垒将军,封桂林王。后燕建兴七年(392),从慕容垂败翟钊,迫钊走长子(今山西长子南)。南燕建平五年(404),奉慕容德命,充前锋随大都督慕容钟征桓玄,旋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