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统兵3万,窜入内蒙古汛界乌尔会河东地区劫掠,与清理藩院尚书阿尔尼军相遇,交战。阿尔尼先以蒙古勇士200余出击,复令喀尔喀兵500百夺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解苏国数瞒城(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杜尚别城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洛那、束离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金代女真语,“摇手而拜”之意。《金史·礼志》:“金之拜制,先袖于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金代女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吐蕃阿里王。名意为“太阳依怙神”。《德鸟佛教史》又称“赤·尼玛衮。”吐蕃末代赞普达磨曾孙,贝阔赞之次子,属约松王系后裔。因政权被云丹所夺,遂率臣工眷属西走阿里(又称“堆”,意为上部)开始统辖阿里一带,
?—1420明代天文学家。字德全,应天府金陵(今南京)人。回族。原本西域撒马尔罕人。明洪武二年(1369),入中国落籍於此。精天文历算,授钦天监刻漏科博士,掌钦天监事。给房一所,后舍为寺。卒,命世袭其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官”。原西藏地方政府仔康内主管官员。额设4名,四品衔,由贵族出身的俗官充任,可升噶伦。主管政府财政收支,贵族庄园差税及俗官系统事务,其地位与仲译钦布平行。具有实权。下设管理文件、杂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