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楚喀
地名。位于吉林省北部,即今阿城县。以水得名,即《金史》按出虎水(一译阿禄祖,俗名阿什河)。清雍正二年(1724),设协领,驻防于金上京会宁府故城。城周2里,南北2门。七年,改建新城。城周3里。乾隆九年(1744),增设副都统镇守,管理各旗户。清朝中叶至民国初年,治内有汉、满、回、朝鲜等族居住。
地名。位于吉林省北部,即今阿城县。以水得名,即《金史》按出虎水(一译阿禄祖,俗名阿什河)。清雍正二年(1724),设协领,驻防于金上京会宁府故城。城周2里,南北2门。七年,改建新城。城周3里。乾隆九年(1744),增设副都统镇守,管理各旗户。清朝中叶至民国初年,治内有汉、满、回、朝鲜等族居住。
唐吐蕃政权所辖四个军政单位之总称。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时创建,是为吐蕃王朝形成的重要标记之一。“如”藏语音译,意为“翼”或近似于后世蒙古“盟旗制度”的“旗”。具有军事及行政两种职能。初分吐蕃为四如,即伍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①见“耶律乙辛”(1306页)。 ②见“耶律弘古”(1308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上部极乐地”。亦作朵陇、策堆德、策德清、蔡德溪、蔡德宗。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北,境内有拉萨河、堆龙河。地属拉萨市。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堆龙德庆宗,1960年与东嘎、柳梧等合并改为堆龙德庆
郡名。西秦置。故治在今青海东南境。据《一统志》载:“洮水出漒台山,兼漒川之名,其地亦谓之洮漒。其西接黄沙,亦谓之沙漒、”。沙漒在洮漒之西,二者均兼漒川之名。本吐谷浑地,一度被西秦侵占,后吐谷浑复夺回其
见“越里吉”(2190页)。
见“阻午可汗”(125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亦里察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正统后设之亦力察卫皆改作伊拉齐河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90里有伊拉齐河。
契丹民族节日。一作悉达太子生辰。随着契丹民族强大,领土延展,佛教在境内广泛传播,以致几代皇帝佞佛,每年四月八日(一作二月八日)举行迎佛,庆佛生日。是时,京府及诸州,各用木雕悉达太子(即释迦牟尼)像1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