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
见“阿哲濮”(1215页)。
见“阿哲濮”(1215页)。
即“羌水”(1139页)。
古代乐名。以源于龟兹(在今新疆库车一带),故名。后传入中原,在隋唐宫廷燕乐中居胡部之首,称龟兹乐或龟兹伎,是西域音乐的中枢,为隋七部乐、九部乐和唐十部乐之一。南北朝、隋、唐时期流行。其乐曲有散曲和大曲
见“萧孝先”(1994页)。
金末将领。契丹族。哀宗天兴(1232—1234)年间,为息州行帅府事。时蒙古军南下,金廷濒亡,二年(1233)正月,哀宗弃汴京(今河南开封),逃入归德(今河南商丘南),统治者内部倾轧不断。九柱喜豪华,
即“载湉”(1844页)。
隋时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为地区小可汗。隋开皇三年(583),与阿波可汗同随沙钵略可汗拒战隋军,兵败。素睦于阿波,为沙钵略所忌,发兵击之,败后亡奔达头可汗玷厥。
见“乾陀罗”(1982页)。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见“耶澜可汗”(1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