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都哈里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次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因父叛乱罪被俘送北京。宥死,被赐给功臣为奴。道光三年(1823),被编入蒙古正白旗,充披甲。六年(1826),因侄张格尔窜犯喀什噶尔,受牵连,与子伯巴克、阿布都色莫特、孙阿什木分别被流放云南、广东、广西、福建4省。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次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因父叛乱罪被俘送北京。宥死,被赐给功臣为奴。道光三年(1823),被编入蒙古正白旗,充披甲。六年(1826),因侄张格尔窜犯喀什噶尔,受牵连,与子伯巴克、阿布都色莫特、孙阿什木分别被流放云南、广东、广西、福建4省。
即“貊”(1732页)。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书名。清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长顺(1837—1904,达斡尔族,隶满洲正白旗)主修、翰林院编修李桂林(1839—1910,今河北秦皇岛市人,字子丹)主纂。122卷,附舆图14幅。光绪十九年(1893)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
见“扯力克”(1054页)。
东汉时鄯善王。光武帝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与莎车王贤遣使向汉贡献,西域复通。二十一年(公元45年)与车师前王等共18国俱遣子入侍,献珍宝,请汉复置都护,以阻遏莎车之侵扰。未获允,侍子被遣还,乃致书
突厥语tughbigi音译。汗大本营掌旗官。其职守为守护汗本人旗帜,隆重庆典或军事行动时高举汗的旗帜。※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匈奴官名。位仅次于单于。匈奴谓“贤”曰“屠耆”,意为“贤王”。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由单于子弟充任,其号世袭。左屠耆王辖匈奴东部,南与汉上谷郡(今河北怀来县一带)相对,东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