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县志
内蒙古地方县志之一。集宁县知事杨葆初撰写。线装4卷,约3万字。卷1疆域、县城、营缮、田赋、户口、乡村、军队、司法、学校;卷2商务、交通、山川、物产、职官、人物;卷3文艺上;卷4文艺下。该书对了解和研究集宁地区史志有一定参考价值。
内蒙古地方县志之一。集宁县知事杨葆初撰写。线装4卷,约3万字。卷1疆域、县城、营缮、田赋、户口、乡村、军队、司法、学校;卷2商务、交通、山川、物产、职官、人物;卷3文艺上;卷4文艺下。该书对了解和研究集宁地区史志有一定参考价值。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乌兰温都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塔奇勒噶图山接本部左翼中前旗界,南至阿尔图山接本部中末右旗界,北至哈喇莽赉山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境内黄河官渡口之一。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谕令管旗都统勘地辟置。时称官渡。备有官船两只,供往来过渡之用,另由土默特旗派渡防御1员。骁骑校1员、骑兵15名,负责递送公文,巡缉
古碑铭。隋开皇二年(582)立。原地址不详,1927年陕西耀县军人派兵收存,现藏该县文化馆。原未曾著录。1963年马长寿考证后收入其《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一书。题名人数可识者63人,其中羌姓
元朝大臣。又作岳璘帖穆尔。畏兀儿人。唐回鹘国相※暾欲谷后裔,※仳俚伽帖木儿弟。初奉亦都护(国主号,意“幸福之主”)命赴蒙古汗廷,年15,以质子从成吉思汗征讨,多战功。精通畏兀儿文,奉命教皇弟斡赤斤诸王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
见“拓跋猗卢”(1361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
见“乌鲁”(331页)。
见“火落赤”(393页)。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