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迥纪年法
即藏历纪年法。详见“藏历”(2567页)。
即藏历纪年法。详见“藏历”(2567页)。
即“韦俊”(245页)。
即百越民族群中西瓯、骆越两支之合称。今学术界有2说:一说西瓯与骆越为两支,一说为一支二名。参见“西瓯”(690页)、“骆越”(1782页)。
见“钦定西域同文志”(1670页)。
见“耶律室鲁”(1317页)。
见“布延彻辰汗”(471页)。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
新疆塔城人民抗击沙俄侵略的正义斗争。咸丰四年(1854),沙俄驻塔城首任领事塔塔林诺夫等,垂涎塔城西南雅尔噶图金矿,无理要求清廷撤出挖金矿工,并畜意寻衅。清朝政府屈服沙俄压力,借口金矿不旺,下令封禁。
古族名。又称姜氏之戎。本羌人之一部,居姜水(陕西宝鸡地区),与周族关系密切。周族西迁于岐下,与其结为婚姻集团。西周初,大批向东迁移。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迁居晋北的一支与周战于千亩,周师败。其余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以署护军校从征云南叛将吴世璠。二十年,至广西西隆州,敌将军何继祖、王宏勋等率兵万余据石门坎山险隘口。随征南大将军赖塔进击,夺其隘。又破敌帅张光先等于黄草
见“赤狄”(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