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骊
见“高句骊”(1911页)。
见“高句骊”(1911页)。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
1632—1684清初蒙古族书法家。初入卫籍,姓赵,居京师。及长,至崇国寺出家理佛,以西藏高僧兰占巴为师,至五台山学经。曾历游西藏及内外蒙古,后返崇国寺。顺治十六年(1659),清帝诏众僧推选五台山住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1173金大臣。本名胡剌,亦作忽剌。女真族。完颜氏。※阿骨打孙,左副元帅※完颜宗望子。熙宗皇统(1141—1149)间,授世袭谋克。加奉国上将军,居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北大明城)。海陵王贞元元年
?—124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檀。※湖邪尸逐侯鞮单于子。和帝永元十年(公元98年)※亭独尸逐侯鞮单于死后,嗣单于位。连年遣兵击北匈奴,多所虏获。安帝永初三年(109),受汉人韩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即“可敦”(491页)。
见“友帖卫”(196页)。
明清云南土司名。明万历(1573—1620)初年,保山县平戛土舍蒋思孝随军征缅有功,钦授勐板千夫长,世职。乾隆年间(1736—1795),沦于缅。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英勘界,收复勐板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