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台吉
蒙古贵族的尊称。亦译作洪台吉、黄台吉、珲台吉、欢台吉等。源于汉语“皇太子”。蒙元时期仅作为大汗长子、储君的尊称。明代不再限于大汗的太子,一些大领主亦拥有此号,如土默特部的※辛爱黄台吉、鄂尔多斯部的切尽黄台吉(库图克台彻辰鸿台吉)、《蒙古源流》的作者萨囊彻辰鸿台吉、喀尔喀的乌巴什洪台吉等。甚至非※黄金氏族的卫拉特(瓦刺)的大封建主亦自称此号,如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台吉等。参见“台吉”(648页)。
蒙古贵族的尊称。亦译作洪台吉、黄台吉、珲台吉、欢台吉等。源于汉语“皇太子”。蒙元时期仅作为大汗长子、储君的尊称。明代不再限于大汗的太子,一些大领主亦拥有此号,如土默特部的※辛爱黄台吉、鄂尔多斯部的切尽黄台吉(库图克台彻辰鸿台吉)、《蒙古源流》的作者萨囊彻辰鸿台吉、喀尔喀的乌巴什洪台吉等。甚至非※黄金氏族的卫拉特(瓦刺)的大封建主亦自称此号,如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台吉等。参见“台吉”(648页)。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
清代文史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吕璜,一字戒三。初随舅氏姓吴名远,后改今名。康熙间进士,选授庶吉士。历户部郎中,出为江西学政,至少詹事。曾充国史馆修纂,参与修撰《实录》、《明史》、《一统志》。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僧官品级名。相当于从三品。凡因事去职的大僧官,如总堪布和主管※达赖喇嘛起居、钦食、佛事的森本、索本、却本等堪布多授此地位,只能任闲散职,不直接干预政务,故品级虽高于※堪穷,实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因居罗涅河,故名。罗涅音近拉林,当为古今译字之异。分布在今拉林河流域。辽天显三年(928)正月,有黄龙府罗涅河女直与达卢古部一同向辽纳贡之记事,此后不见其名。
参见“南木林”(1588页)。
参见“最玛”(2221页)。
元明土司名。《元史》称八百媳妇国,名景迈,或兰那。泰定四年(1327),以其地置蒙庆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土官招南通为都元帅,以刀练为元帅。至顺二年(1331),改为八百等处宣慰使司。明洪武二十一年(1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书名。波斯人瓦撒夫(Wassaf,原名舍列甫丁·奥都剌·伊本·法兹勒·阿剌·设剌即)撰。6卷。成书于1328年。作者为伊儿汗国政府征税官,在※《史集》编著者宰相拉施特影响下,立意写※《世界征服者史》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