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或为官称,或为官署名,历代不同。①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司;②唐代重要刑狱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官会审,称为三司;③唐末、五代、北宋最高财政机构。合盐铁、户部、度支为一,统筹总掌全国财政。号为三司
见“广州外人委员会”。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
清末以光绪皇帝载湉为代表的帝党与以慈禧太后那拉氏为代表的后党之间的斗争。清统治集团内部帝、后两党的矛盾由来已久。1874年(同治十三年)同治帝死后,那拉氏立自己的侄子、外甥、四岁的载湉为帝,改年号为光
又称靖难之变。明初由于皇族内部矛盾而发展为争夺皇位的一次战争。明太祖朱元璋实行分封制,北方诸王镇抚诸塞,主持军务,拥有很大势力。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闰五月,朱元璋死,因长子朱标早死,皇太孙朱
北洋军阀的三大主要派系之一。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集团开始分裂为皖、直、奉三大主要派系。崛起于东北地区的奉系军阀虽然不是袁世凯北洋集团的嫡系,如直、皖等所谓小站系,但同样也是在袁世凯的卵翼下形
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见“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明代中期广东农民起义。黄肖养,广州府南海(今广东南海)人,被明朝政府以盗贼名义关在广州监狱。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他领导囚徒数百人越狱,并得到狱外同伴的支持,举行起义。击溃明朝镇守广东的安乡伯
东汉末年,宦官专权,官僚士大夫与外戚相联合,数欲灭宦官而夺其权,但没有成功。出身于官僚贵族世家的汝南(治所在今河南平舆北)人袁绍,于中平六年 (公元189年)少帝刘辩继位后,谋与何进诛灭宦官。但机谋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