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黄奭辑。徐广(352——425),字野民,东晋东莞姑幕(今江苏常州)人。官至秘书监。著有《晋纪》、《史记音义》。《隋书·经籍志》载该书原四十五卷,《唐书·经籍志》同,《晋书·本传》曰四十六卷,
一卷。旧题明戚继光撰。书无序跋,未知著作年月。内容有“行军条教,”计十三条。“对垒号令”,计八条。“对垒教条”,一条。“守城军法”,八条。“舟师号令”,四条。“发船号令”一条。“行泊号令”,三条。“夜
一卷。清郝懿行原撰,清王念孙刊误。是编前有共和八年己未(1919年)罗振玉序。是编原写本旧藏贵阳陈松山家,首尾朱墨烂然,凡一语有未安,一字有讹脱,均以朱笔订正。以书迹观之,多出念孙手,间有一二为引之所
二卷。明王越(1423-1498)撰。王越,字世昌,浚县(今河南浚县)人。明景泰二年(1451)进士,天顺中以御史超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进兵部尚书。成化十年(1480)封威宁伯。弘治七年(1494
一卷。旧称孔安国注。孔安国详见《古文孝经孔氏传》条。此写本首尾均佚,见存之文,自《三才》章第七“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句起,至《圣治》章第九“以养父母日严”句止,“民”字均缺笔作“”,“治”字不讳
①十二卷。清史鸣皋修,姜炳璋、冒春荣纂。史鸣皋曾为象山县知县。此志为乾隆二十四年(1759)刻本。全书共十二卷,三十目,分为:卷一至卷三为地理志;其目六,为沿革、星野、山川、城池、户赋、物产。卷四至卷
见《崔真人脉诀》。
十六卷。二集八卷。清邹漪撰。该书初稿成于崇祯十五年(1642),刻于甲申年(1644),二集刻于康熙十八年(1679)。此书汇集诸家传记志表,专记天启崇祯两朝人物,以存明季掌故。分品节、行谊、经济、文
见《汪氏兵学三书》。
六卷。清刘基定(1775-1860)撰。刘基定字复。湖南宁乡人。嘉庆间例贡生。刘基定初与蕲水陈沅、湘潭张家乐相善,互相赓唱为乐。道光中,邓显鹤官宁乡县学训导。基定出其诗篇请教于显鹤。显鹤很不欣赏,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