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
一卷。清蒋楷撰。蒋楷,字则先,湖北省荆门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未详。该书为其任平原县知县期间的见闻记录。记述了1899年4月-11月间义和团运动初期的状况,平原县、恩县及庄平等县的义和团情况以及朱红灯
一卷。旧本首题建安刘锦文叔简辑。末有跋语,题“至正己丑建安日新堂志”。跋中又称“不知作于何人,相传以为贡士曾坚子白之作”云云。据此,则似又非刘锦文所辑。该书为纲十二:有《治道》、《圣学》、《制度》、《
见《梁武帝西来演义》。
二卷。清徐乃昌撰。乃昌字积余,安徽南陵县人。光绪甲午(1894年)举人,官江南盐巡道。是书为增补《续方言》及《续方言补正》之作,博稽载籍,遍考《玉篇》、《广韵》、《类篇》、《集韵》以及《颜氏家训》、《
十六卷。清秦湘业、陈钟英奉浙江巡抚杨昌浚命编撰。秦湘业生卒年不详,字应华,号澹如,江苏无锡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副贡,浙江候补道员。陈钟英生卒年不详,湖南衡山人,浙江候补知县。该书记述自咸丰八年
十八卷。唐林宝(生卒年不详)撰。林宝济南人,曾做过朝议郎、太常博士、国子博士。两《唐书》无传,生平亦不详。《艺文志》和一些古籍都称《元和姓纂》为林宝所撰。唯《唐会要》称王涯所撰,可能是因王涯曾为此书作
二十九卷。旧本题宋王状元撰,而不著其名。八诗者,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石、苏轼、黄庭坚之诗。六帖即白居易六帖之名。其书分类猥琐,摘句割裂。如标“悬高名”三字为题,注曰,安知天汉上,白日
四卷。明曹履泰撰。曹履泰,字大来,盐官人,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擢吏科给事,被诬入闽,授太常少卿,再至兵部右侍郎,随唐王起兵,至黄台兵溃,跳崖,被两僧人救至黄严寺,未久死去。著有《浪吟集》一卷。
①十二卷,清蒋灿纂修。蒋灿,浙江仁和人,官徽州府通判,康熙三十一年、三十二年,两任婺源县知县。婺县有志,一修于明正德,再修于嘉靖,三修于天启,至清康熙八年(1669),已四修,距此志约三十年。蒋灿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