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不分卷。明吴骐撰。吴骐,字日中,上海奉贤人。生卒年不详。遭遇时乱,弃衣巾遁迹山中不出。该集所收均为杂文,上册为赋序论议书启,下册为墓铭文题跋赞传,最后是延陵诗话。吴骐工诗文,诗仿孟郊、贾岛;文浑厚凝炼
不分卷,清嵇志文纂。嵇志文(?——1896)字庚楼,浙江德清县人。由监生报捐从九品,指分四川,洊保候补知县。光绪元年(1875)加捐同知衔接管拉里粮务,随后调裹塘。光绪十二年(1886)驻藏大臣文硕奏
一卷。梁武帝(464-549)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梁武帝即萧衍,南朝梁开国君主。字叔达,小字练儿,南兰陵(今江苏省常州市)人。武帝著录有《周易大义》。史志并无记载武帝注《论语》之事。《释文》引有二节
五卷。明葛曦(约1598年前后在世)撰。葛曦,字仲明,号凤池,德平(今山东德县一带)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官翰林院检讨。著有《葛太史集》。据崇祯九年(1636年)其侄如麟后序称
一卷。明杨学可撰。杨学可,明新都(今四川新都县西)人,著有《明氏实录》。其书记载明玉珍父子始末,元朝末年时明玉珍起兵窃据巴蜀一带,仅一传而灭亡。书中所叙述的史事详尽而且确实,可以与正史相参考,作者作《
四十二卷。清圣祖玄烨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命大学士张玉书(1642-1711)、陈廷敬(1639-1712)与翰林院官员共三十人合撰,历时六年,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成书,原名《字典》。其编纂
一卷。晋虞喜(277-353)撰。清马国翰辑。喜字仲宁,会稽余姚(今属浙江)人。晋天文学家。撰有《志林》三十篇,已佚。《晋书·儒林传》称其专心经传,兼览谶纬。《册府元龟》载他注《论语》九卷,且撰《新书
一卷。清代毛奇龄(1623-1716)撰。毛奇龄见《春秋占筮书》条。此书专为辨析周敦颐《太极图说》的思想渊源而作,认为周敦颐《太极图说》一传自道士陈抟,一传自僧人寿涯。其所传的图原是魏伯阳《参同契》中
三卷。宋寇准(961-1023)撰。寇准,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人。北宋大臣、政治家。太平兴国进士。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任宰相。寇准参决政事,正直敢言,为太宗所信重,尝以魏征相比。晚
一卷。清邓廷桢(1775-1846)撰。廷桢字嶰筠,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安徽巡抚,两广总督。精音韵之学,著作尚有《双砚斋笔记》、《诗双声叠韵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