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豫事迹
一卷。清曹溶(详见《崇祯五十宰相传》撰。刘豫宋朝人,高宗时知济南府,杀抗金将领关胜降金,被金册封为“齐帝”,后被废黜而死。本书即记载这段历史,是在宋杨克弼《伪豫传》基础上,又杂采他书材料而撰成。内容较原传所记为详。有清抄本(现存北京图书馆)《借月山房汇抄》本、《学海类编》本、《昭代丛书》本等。
一卷。清曹溶(详见《崇祯五十宰相传》撰。刘豫宋朝人,高宗时知济南府,杀抗金将领关胜降金,被金册封为“齐帝”,后被废黜而死。本书即记载这段历史,是在宋杨克弼《伪豫传》基础上,又杂采他书材料而撰成。内容较原传所记为详。有清抄本(现存北京图书馆)《借月山房汇抄》本、《学海类编》本、《昭代丛书》本等。
五卷。明陈际泰(详见《易经说意》)撰。际泰平生以写作科举考试文章著名,研求经学非其所长,所以此书对五经诠释也用时文之语。现存有明崇祯六年刻本。
二卷。近代尹桐阳(其生平未详)撰。是编卷一论《说文》六书之原始、六书指事之定律、六书象形之定律、六书会意之定律、六书转注之定律、六书假借之定律、《尔雅》为转注书之说明,《说文》转注定律之推广及应用、《
三十二卷。明程文德(1497-1559)撰。程文德生平详见《松溪集》条。是集为程文德诗文全集。凡三十二卷。其中,前二十一卷为文,后十一卷为诗。所载较《松溪集》更为完备。盖为后人拾掇遗稿编成。其诗平衍非
一卷。清吴伟业(1609-1672)撰。吴伟业,字骏公,号梅村,江苏太仓人,明末清初著名诗人、文学家。吴伟业少时“笃好《史》、《汉》,为文不趋俗”,受张溥赏识,收为学生。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授
十九卷。清刘绍攽撰。刘绍攽,三原人。此书大旨以程传为宗,与《本义》有很大不同,与邵子先天之说也不尽相同。有所独见。唯独对汉儒旧训掊击过当,颇近于颠倒错乱。其议论纵横,也是大抵随文生义,所以往往自相矛盾
十八卷。明高启(1336-1374)撰。高启,字季迪,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元末遁居上海松江之青邱,自号青邱子。洪武初,召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至户部侍郎,后为魏观因撰《上梁文》被诛,年仅三十九
十五卷目录一卷。法国毕利干(详见《化学指南》口译,承霖王钟祥笔述。这是继《化学指南》之后,毕利干翻译的又一部化学专著。《化学指南》为启蒙之作,仅论述了各种化学元素配合的方法,但未能详述其间的理由;《化
二十六卷。清蓝千秋(约公元1729年前后在世)撰。蓝千秋,字长青,一作长清,号石,宜黄(今江西宜黄县)人,生卒年均不详。千秋以诸生荐授国子监学正,官至盛京户部员外郎。集中诗四卷,文二十二卷。然其诗文皆
一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黄宗羲见《宋元学案》。全书成于康熙二年(1663),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
八卷。清吴肃公(详见《诗问》)、杜名齐合撰。记述明末沈寿民事迹。沈寿民字眉生,宣城人。崇祯中巡抚张国维荐之于朝。曾上疏弹劾杨嗣昌夺情误国、熊文灿不能制敌之罪。后归隐姑山。吴肃公、杜名齐皆其门人,乃作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