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金李纯甫(1185-约1231,一说1177-1223)撰。李纯甫字之纯,自号屏山居士,弘州襄阴(今河北阳原)人。承安二年(1197)经义进士。前后三入翰林,仕至尚书右司都事。李纯甫初业词赋,后
① 六卷。明孟称舜(详见《酹江集》十卷残本)编。《酹江集》原本三十卷,今存两种残本。一为十卷残本,存元、明杂剧十种。此集为六卷残本,存元、明杂剧六种,其中《狂鼓史》(十卷残本)题为《渔阳三弄》),《替
四十卷。拾遗二卷。年谱一卷。《附录》二卷。宋文同(1018-1079)撰。文同,字与可,号笑笑先生,梓州梓潼(今四川梓潼县)人。北宋文学家、画家。皇祐元年(1049)进士,迁太常博士,集贤校理,知洋州
十六卷。明范明泰撰。该书前十二卷与《米襄阳外纪》相同,只是书末附载的《襄阳遗集》一卷,为范明泰所辑,其实,该卷已录入《宝晋英光集》,但范明泰未见此书,故又重加搜辑。此外,书中有《海岳名言》、《宝章待访
二卷。宋陈岩肖(约1147前后在世)撰。陈岩肖,字子象,自号西郊野叟,金华(今属浙江)人。宋钦宗靖康中,曾游京师天清寺,汴京失陷,其父德固遭难。绍兴初,官建康。绍兴八年(1138),以任子中词科,仕至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三十卷。《杂说》一卷,《书法汇表》三卷,《辨疑》二卷。清杨丕复(详见《仪礼经传通解》)撰。该书将《春秋》经文及《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三传合编在一起,便于读者诵习比较。附录《杂说》一卷,辑录历
一卷。清末刘光撰。刘光,湖北大冶人。刘氏此书,书首有光绪三十三年(1908)自序,称“观今所仿行东西各政,……无一不在是书(指《周官》一书)中。爰逐条对举,以见我中国圣人,早具先见之明,为先路之导。”
八卷。《外集》一卷。清徐鼒(1810-1862)撰。徐鼒字彝舟,号亦才。六合(今江苏六合县)人。道光年进士。官至福宁知府。著有《周易旧注》、《小腆纪传》、《小腆纪年》。此集凡八卷。为徐鼒文集。据集前自
见《重续千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