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别稿》一卷。明黄正色(1522?-1570?)撰。正色,字士尚,号斗南。江苏无锡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历官至南台御史,以护兴献太后葬承天。因论尚书温仁和、驸马崔元、中官鲍忠等不法,违逆
二十卷。明曹履吉(约1631年前后在世)撰。曹履吉,字之甫,安徽当涂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河南提学佥事。著有《博望山人稿》。是集凡二十卷。诗六卷,文十一卷,尺牍三卷。刻于崇
①四十四卷首一卷,清朱鼎臣修,盛大器等纂。朱鼎臣,桂林人,曾任郫县知县。郫县志创修于乾隆十六年(1751)县令李馨,兹编为续乾隆志而作。《郫县志》嘉庆十八年(1813)刻本,共四十四卷首一卷。分为:卷
见《黄帝内经素问》。
①不分卷。清钱人龙撰。人龙字友夔,江苏吴县人。肄业于学古堂。学古堂乃光绪初年所建。贵筑人黄体芳居官苏州时,有感于当时一般读书人得书、读书之难,于是聚书六万余卷,置于苏州正谊书院内,名之曰学古堂,招有志
见《易通变》。
八卷。清李源撰。源字春潭,宛平(今北京市)人,一说燕山人,官至知县。此书系其孙李士珩刊于同治七年(1868)。河南光山胡沧晓著有《周易函书》,推本宋儒邵周之说,然卷帙浩繁、编次无序。李氏服膺胡氏《周易
三卷。清张步骞撰。作者认为“阴阳之理蕴于河图。故羲之画卦,本于河图”,故“说易必溯源于河图而后可。”全书分三卷。卷一论易例本于河图,共十九则。如九六、大小、内外、中正、往来、吉凶、承乘、比应、君子小人
八卷。清陈延焯(1853-1892)撰。陈廷焯,原名世焜,字亦峰,江苏丹徒人。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陈廷焯年少为诗,独宗杜甫。三十岁始从其乡人庄棫学词,初习浙派,后改从常州派。但他又不拘泥于常州
见《书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