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林允昌(生卒年不详)撰。林允昌字为磐,号素庵,晋江(今属福建)人。天启进士,官至吏部郎中。著有《易史象解》等书。此书仿《孝经》分十八章,篇末引诗亦仿《孝经》之体。所言多为旧论,没有新义。《四库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见《痎疟论》。
无卷数。清于大鲲撰。大鲲字南溟,号复堂,直隶(今河北)河间人,乾隆间岁贡生。李达天作序谓此书“不列图象,不牵伏互,不胶先人,不列成说,推陈出新,独寻真面,缀属成文,期于言简意赅,贯通经义而止。”此书摒
一卷。清李诚撰。李诚字静轩,浙江黄岩人,生卒年未详。嘉庆十八年(1813)贡生,官云南姚州州判,以顺宁知县终。李诚精研经术,撰《十三经集解》二百六十卷,又因郦道元著成系统记载我国水系的《水经注》,遂发
一卷。撰人不详。刊于《康熙字典》卷首。赵荫棠《等韵源流》考证是书“乃由《大藏字母切韵要法》而来”。《大藏字母切韵要法》署为中天竺沙门阿摩利谛译,《等韵源流》推断作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至四十一年
二卷。明管楫撰。管楫,字汝济,号平田,又号竹木山人,陕西咸宁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管楫巡抚山东,以治闻。因与严嵩相忤,辞疾家居二十年。管楫与薛惠、何景明、高叔嗣诸人相倡和,故其
二卷。清金崇城撰。金崇城,字卓峰,贵州黔阳(今属湖南省)人。官湖北知县。是书首有王履谦序及崇城自序。题曰家训,盖授自其父光旭,而又留以课子弟。其书依《朱子章句》,复于句下引诸儒之说以申其议,章句之后,
八集,四十五种,一百四十四卷。清王先谦(已著录)编。王先谦在江宁试学时曾刻有《皇清经解续编》,之后,收检藏书,连同新购得的著作,汇刊成此丛书。丛书编定时,清代经学最盛,尤重考据。丛书所收,多为清代学者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