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补遗》一卷。明李腾芳(约1607年前后在世)撰。李腾芳,字子实,湖南湘潭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李湘洲集》。其学宗王守仁,故此集中第二卷有《阳明集抄序》
四卷。清李调元(1743-?)撰。李调元,字羹堂、赞庵,号雨村、童山蠢翁,四川罗江县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任庶吉士、吏部主事。后得罪和珅,充军伊犁,旋获释归里。博览经史百家以及野史戏曲之书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刘子敬修,贺维翰纂。刘子敬,曾任万源县县长。贺维翰,天彭人,清翰林院编修。其志清初始于程溥,而书不传。嘉庆中李恒嘉复事编纂,书又毁于兵燹。光绪邑令杨汝偕手辑太平县志十卷,传于世。
无卷数。清邵晋之撰。邵晋之字叙阶,号檀波,仁和人。乾隆二十一年(1756)举人。其大旨以朱子《本义》有有注而可疑的,有可疑而无注的,偶有所见,即以己意补之。其曰近取者,自序说是“远取诸物,必俟宏通该博
二十一卷。清范良(生卒年不详)编。范良字眉生,徽州(今安徽)人。此集为通代诗选,共二十一卷。集中所选自汉到明代的诗作为五类:一为乐章;二为应制;三为应试;四为朝堂;五为馆课。并于每类之前,各冠以小引。
一卷。明林兆珂(约1589年前后在世)撰。生卒不详。兆珂,字孟鸣,福建莆田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刑部侍郎,历知廉州、安庆。有《毛诗多识编》,已著录。此集本名《挈明草》。其题曰林伯子,盖其序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是书旧题《总管内务府现行事例》,但细观全书内容,实为奉宸苑事例,故改为现名。是书原分两卷,实际每卷各分一二。其卷一之一,分子目为建设、衙署添裁员役等十类,卷一之二,分子目为清查陈设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此书以脉证形色编为歌括,以便记诵。可能为市井俗医所作。
三卷。续狂夫之言 二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条)撰。书名《狂夫之言》,取自汉晁错传中之语。此书内容为杂论古今得失,才辨颇为纵横,但见解往往失之偏颇。如他说佛家能养鳏寡孤独;又说颜子端居不动是在
十卷。宋李垕(?-1179年)撰。此书又名《南北史续世说》,旧题唐陇西李垕撰。前有明俞安期序,称其书出自梁溪安茂卿,以宋本翻雕,未及印行而没,后三年,安期复得焦竑藏本,更为校正成完书。又称唐宋书目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