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垞文类
二十六卷。清朱彝尊(约1629-1709)撰。生平详见《经义考》(辞目)此集收康熙十六年(1677)以前的大部分诗文,其中诗十四卷,文十二卷。据《四库全书总目》撰著者称:“此集乃其未遇时所刻。中有《曝书亭休》所未录者。皆悔其少作,自为删汰也。”有内府藏本。《曝书亭集》有收录。
二十六卷。清朱彝尊(约1629-1709)撰。生平详见《经义考》(辞目)此集收康熙十六年(1677)以前的大部分诗文,其中诗十四卷,文十二卷。据《四库全书总目》撰著者称:“此集乃其未遇时所刻。中有《曝书亭休》所未录者。皆悔其少作,自为删汰也。”有内府藏本。《曝书亭集》有收录。
五卷。《外集》一卷。明孙玺撰。孙玺字朝信,又廷信。平湖(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年间进士。官至山西按察司佥事。此集乃其子刑部尚书植所编,玺先世居松江之华亭,南有九峰,东有盛溪,自号为峰溪道人,并以名
十五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诒让一生著述颇富,曾著《周礼正义》、《墨子间诂》、《契文举例》、《名原》、《古籀馀论》、《尚书骈枝》、《周书斟补》等。《墨子间诂》是孙诒让在前代及同辈十余位清
无卷数。清张完臣撰。张完臣字良哉,平原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该书都只训释文句,不涉及象数。其大旨以朱子《本义》为主,又增加了诸家之说,对于吴琏的《订疑》、蔡清的《蒙引》、姚舜牧的《疑问》所引
八卷。《诗集》一卷。清刘子壮(1609-1652)撰。刘子壮,字克酞,号稚川。黄冈(今属湖北)人。明崇祯举人。顺治六年(1649),考中一甲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后充会试同考官,寻告假归乡,次年去世
四十五卷。明周圣楷撰。圣楷字伯孔,湘潭(今属湖南)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是一部专门记录楚中人物名胜的地方志书,大致以人物为主,以山水古迹附之。书分二十五门,曰大臣、名臣、大将、智谋、谏诤、文苑、良史、
十七卷。无名氏撰。本书记录了许多宋、元两代官员审案时的判语。行文工巧对偶,颇有文彩。书中所涉及人名均署其人的别号。《名公书判清明集》有《永乐大典》本,清代《名公书判清明集》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此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
一卷。清沈豫著。沈豫字小敷,号补堂。萧山人。道光时诸生。平生好学,攻研经史,著有包括本书在内的《蛾术堂集》。因作者于科举仕途不畅,故常常借著述发泄心中不满。其易说多采自汉魏诸儒,不言象、不训诂,只是把
十五卷。清杨锡绂(1701-1768)撰。杨锡绂字方来,号兰畹,清江(今属广西)人。雍正五年(1727)进士,官至漕运总督。除本书外,尚著有《四知堂文集》等。《节妇传》记述清朝前期节妇烈女的事迹,立传
见《叶氏眼科方》。